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标题: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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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370300F490916355/2026-5566144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6-01-0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90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3887671;邮箱:szfgjjgl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发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季度运行情况等管理运行信息,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围绕支持住房消费、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加大政策发布与解读力度,严格落实“谁起草、谁解读”要求,推动政策解读与文件制定同步谋划、同步发布,不断丰富解读载体。本年度公开法规公文、政策解读、会议公开、财政、政府采购等各类信息91条。
(二)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做好答复反馈工作。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并按期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等工作制度,规范审核、发布等流程,按照要求调整文件公开格式,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发布清理结果,对于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的文件及时更新有效性标注,确保公开内容及时、规范、准确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强化中心网站专栏维护力度,畅通群众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渠道,本年度中心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80条。高质量运营政务新媒体。加强中心微信公众号建设,推出“十问十答”“政策微讲堂”等专题栏目,优化“淄小金”数字人服务,有效回应群众关切,本年度推送微信196条、阅读量185万、关注人数达68万。
(五)监督保障。强化组织领导,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1次,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政策解读内容较为泛化,形式创新不足;二是群众关切问题回应有限,政策触达“最后一公里”仍需打通。
改进情况:一是创新解读方式,对高频惠民政策实施多轮次、多形式宣传,持续提升群众知晓率和获得感。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微信公众号等栏目建设,拓宽信息来源,充实平台栏目内容,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2025年,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未收到政协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均按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完毕,并向社会公开。
(三)2025年,认真落实《淄博市贯彻落实〈2025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及时公开我市住房公积金各类信息,强化政策解读推广,配合完成《政策访谈》节目的录制和发布工作,组织实施“政府开放日”活动,常态化开展现场政策宣传活动212场,做好了中心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季度自查等工作。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