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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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0F490916355/2023-5332854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1-3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90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3887671;邮箱:szfgjjgl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公积金工作实际,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水平,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中心政务公开渠道涵盖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服务大厅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各类信息。2022年,公开主动公开信息320条,其中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22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信息10条,政策法规信息4条,政策解读5篇,各类工作信息79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上线“12345”市长热线2次;走进“12345”直播间2次;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信息111条、关注人数超50万、阅读总量131.8万;解答群众线上咨询8101件。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内容涉及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政策咨询、内部事务信息等,已按期办结,2022年度未有因依申请公开而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与2021年持平。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及时更新2022年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定期更新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各栏目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及“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全面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要求调整文件公开格式,及时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完善平台建设。在用好政府网站公开平台的基础上,借力淄博日报、大众网等各类传统媒体及新媒体等宣传渠道,积极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及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进一步拓宽群众信息获取渠道。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依托门户网站、网上大厅、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为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办理、互动交流等功能。
(五)强化监督保障。中心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2022年调整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1次。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定期对年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及全清单事项公开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上级检查问题的整改工作。2022年共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和保密工作领域的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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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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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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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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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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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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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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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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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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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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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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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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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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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对照上级要求,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全面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及会议解读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缺少多样化的政策解读形式等问题。
改进情况:一是持续优化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在确保政策解读科学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采取文稿解读、一图读懂、领导解读等形式,使社会公众充分理解政策内容。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先后组织开展了2次政务公开及保密工作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三是根据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针对指标任务逐条逐项做好自查及整改工作,确保目录完整、发布及时、应发尽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二)2022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在“爱山东”APP上线提取、查询等25项淄博市公积金高频业务事项,并及时公开“爱山东”掌上办业务指南。
(四)认真落实《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住房公积金工作及群众关心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制定《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调整优化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各类公积金年度报告、运行情况及政策数据。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