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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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0F490916355/2022-5223558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21年,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安排,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现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编制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下载(http://zfgjj.zibo.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地址:淄博张店区市联通路190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388767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度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563条;二是继续做好重点领域公开。及时编制发布《淄博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报告》和解读;每季度初按期公开上一季度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主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2021年度部门预算;三是持续做好住房公积金政策公开。及时更新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和业务明白纸等;四是持续加大回应社会关切力度。2021年,回复群众咨询留言11073件。
及时更新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服务指南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内容涉及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政策咨询、内部事务信息等,已按时办结,2021年度未有因依申请公开而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较2020年增加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及时更新2021年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全面履行内容审核把关职责,制定出台《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制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依托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支付宝等线上服务渠道,不断完善线上公开和服务水平,让广大缴存职工更加便捷地了解公积金政务事项的办理要件、办理程序、办事地点等各类资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能,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内专门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做出批示和工作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面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中心仍存在差距,比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公开解读的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机制建设还需进一步提升等。
针对上述问题,将做好如下工作: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加大保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人员培训;二是优化公开解读形式,在政策解读中引入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存在收费及减免项目。
(二)2021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按照《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出台《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政务公开任务清单》,强化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举措,分解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落细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市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全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次,中心组织信息公开专题培训1次,干部职工信息公开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