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涉及我市群众反映问题线索(8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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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0F490916355/2022-530278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2-21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编号 |
工单号 |
问题描述 |
承办单位 |
办理结果 |
84 |
220216211109049700 |
(国务院“互联网+督查”59613809)【【六稳六保】公积金提取】异地提取公积金不便,淄博市张店区公积金中心线下办理业主时回复可线上异地提取公积金,且提取额度为一年还款额;现电话咨询回复需要携带各种材料至张店区公积金大厅线下办理,且每次只能提取一个月;认为不合理,不便民,现既然异地均可以实现信息共享,说明信息审核没有问题,为什么还要去线下办理?市民权益的便捷性何在?【人民群众反映问题通道】(分类:六稳六保政策落实问题线索)问题归属: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联系人:保密) |
市公积金中心 |
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核查办理情况。由于职工匿名反映,从问题描述来看,应该是职工申请办理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按照住建部“跨省通办”工作要求,需要职工按照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的提取政策提供相应材料。我市提取政策规定,在我市缴存职工办理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一次最多可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一年应还款额。偿还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时,经共享核验通过的,取消公积金贷款合同、还款明细等要件材料。职工可到市内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该项业务,也可通过异地公积金中心以“跨省通办”方式办理。 二、产生问题原因。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异地公积金贷款信息没有实现完全信息共享,省内贷款信息可以借助全省住房公积金主题库等查询办理,省外贷款信息无法共享查询。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全国公积金数据共享,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新系统建设工作,加强“跨省通办”业务宣传,提升异地公积金贷款职工办理业务便利度。同时注重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与职工沟通,做好政策解释,为职工提供更加快捷优质服务,不断提升职工满意度。
(联系人:武云超 联系电话:672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