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全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顺利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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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0F490916355/2024-545775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7-01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6月30日,全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个人账户结息工作圆满完成。全市共为74.3万名缴存人结息5.22亿元,结息金额较上年增长4664万元,同比增长9.8%;人均结息702.94元,同比增长5.53%,所结利息均已足额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本次计息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结息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结计的利息可免缴个人所得税,并且作为下一年度的本金,继续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