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访谈》栏目由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淄博市融媒体中心主办,主要围绕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的主要内容、理解难点、公众关注焦点,邀请政策制定单位负责人进行在线解读,推动政务公开深入开展,为高质量发展凝聚社会共识和行动合力。 节目于2025年4月16日首播,每两周一次,于周三上午9:00-10:00通过FM89淄博综合广播固定播出。 节目播出后,在齐点淄博抖音号、观淄博抖音号、淄博综合广播视频号、直播淄博抖音号、博览新闻客户端等平台推送相关解读内容。
第五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解读公积金相关政策
本期主要内容

新政赋能  惠民安居

主持人:聚焦社会关切,深度解析政策。拓宽沟通渠道,提高服务效能。

大家好,这里是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淄博市融媒体中心共同主办的《政策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志楠。

为切实推进政策文件解读质效,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市政府办公室联合淄博市融媒体中心综合广播开设《政策访谈》栏目。

栏目将围绕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出台的文件主要内容、理解难点、政策亮点以及公众关注点,创新传播形式,拓展传播渠道,充分利用融媒体优势,发挥好政策解读应有的宣传沟通解答作用,以此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

本期节目的主题是:新政赋能 惠民安居,我们邀请到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同志做客直播间,就住房公积金惠民、便民新政策、公积金基本政策及办理流程、商转公贷款等方面涉及的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详细、权威的介绍,并现场回答市民提出的问题。

来到直播间的各位嘉宾是——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希洋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贷款科科长 崔树伟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贷款科副科长 李桃

欢迎各位嘉宾

主持人:房地产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发展决策部署,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城施策,大力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推出一系列旨在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政策包括持续深化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实施商转公贷款政策、实施高品质住宅和现房贷款额度上浮政策等,目前政策效果也在不断显现。首先我们让我们通过一段采访来了解一下。

第一部分:介绍工作开展情况和最新政策出台情况

短片1 住房公积金惠民、便民新政策

主持人:通过短片可以了解到,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紧扣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的核心理念,精准聚焦惠企利民目标,全力优化业务流程,大力拓宽服务渠道,深入开展数字化改革,持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通过全方位拓展为民服务的广度与深度,强力提升服务的温度与精度,切实推动了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绘就了一幅安居惠民的民生画卷。

接下来我们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主任就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开展情况做一个梳理介绍吧。

嘉宾: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主责主业,谋划实施了服务提升”“依法缴存”“政策宣传”“风险防控”“数字五全”“作风建设六项工程,聚力提质提效,努力把助力经济、金融赋能融入发展大局,把品质服务、安居圆梦惠及群众生活。一是推进依法缴存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条款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增强企业刚性约束和规范缴存意识。2024年,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6.48万,连续两年缴存额超100亿元。二是聚力服务提升开展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基础上,创新流程、优化细节,凝练形成五极五优服务体系,在全市三提三争观摩会上获得好评。优化调整各项使用政策,2024年,共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75.07亿元,为6374个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8.13亿元。三是深化政策宣传注重刚性宣传、联合宣传、释法宣传和平台宣传,突出宣传的主动、多样、详实、易懂,提高政策直达率,让企业和群众听得懂、用得上。四是抓牢风险防控。加强贷款全流程管控体系,完善内部业务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资金精细化管理,有效应对资金流动性风险。五是打造数字五全坚持数字思维,建设全过程智能服务、全流程风险防控、全场景数字办公、全领域数据赋能、全业务线上办理模式,审批自动化率超80%线上提取秒到账业务占比提升至90%以上,个人和单位业务网办率分别达到90%95%

202411月,我市获批了全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目前正积极推进。截至20255月,全市已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5.41万人、同比增长113.78%,新增缴存额45.67亿元、同比增长16.87%;共为42.54万人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1.47亿元;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814笔、金额12.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2%23.54%

主持人:一串串数字代表了我市不断完善政策工具箱, 用公积金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的新模式。十年磨一剑,初心终不改。从住有所居住有优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用六项工程的生动实践诠释了人民至上的初心理念。以优秀服务品牌为支点,将政策力度与服务温度深度融合,撬动民生服务能级跃升,让服务升温推动民生升级,让住在淄博,安居无忧成为城市最温暖的底色。

衣食住行,是老百姓的基本生活需求,住房公积金支持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4年以来,中心出台了一系列惠民、便民新政策实施效果如何呢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主任介绍一下。

嘉宾:一是放宽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获批住建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和国家发改委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高标准实施住房公积金广覆盖民生实事项目。畅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渠道,降低缴存门槛。目前,3.03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公积金,累计缴存金额1814.51万元,为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住房安居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是放宽购房提取条件,支持提取支付购房首付取消购房提取房屋套数限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可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新建商品自住住房的,购房人和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0251—5月,全市办理购房提取2935笔,提取金额3.70亿元,笔数及金额同比增长60.82%81.60%。提取首付款政策实施以来,共办理购房首付款提取297笔,累计提取金额3237.82万元。

三是积极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建设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在全省率先出台支持房地产白名单项目六条措施,大力支持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建设去年以来,共向14家受托银行28个项目给予大额存储资金4.3亿元,撬动110.17亿元白名单信贷资金投放。

四是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上调至80万元。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购房的,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倍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至160万元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实际,建立最高贷款额度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高层次人才贷款430笔、金额3.67亿元,平均贷款额度达85万元,有力支持了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房安居。

五是提高实际可贷额度。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30%下调20%贷款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的比例由50%提高至60%。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5倍上调至20倍;缴存人在我市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将贷款申请时近一年内的租房提取金额与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六是实施多子女家庭、高品质住宅、现房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多子女家庭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可上浮20%买高品质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可上浮20%。购买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可上浮10%这几项政策目前正在积极优化,各项额度上浮政策将允许累加使用。政策实施以来,共为3359个多子女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5.78亿元,发放高品质住宅贷款274笔、金额1.85亿元发放现房贷款7笔、金额387元。

七是降低公积金贷款利率。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55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3.075%利率下调后,以双职工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80万元、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月最低还款额为3202.72元,比下调前每月少还105.74,总利息减少3.8万元。

八是优化贷款住房套数认定。存人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套数的认定范围由全市范围调整为拟购住房所在县级行政区域范围。比如周村区已有两套住房、张店区无住房,现打算在张店区购买一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新政策规定,申请贷款时按首套房认定,享受首套房利率

主持人:通过张主任的介绍可以看出,一系列惠民、便民新政策的出台,是我市在聚力做好主责主业、服务大局、推动发展上展现出的新举措、新作为。力主在融合发展上开创新局面在民生保障上构筑新高地在制度普惠上实现新突破在助力安居上展现新作为,为推动2025年各项重点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更大公积金力量。

主持人:作为住房保障体系的核心一环住房公积金贷款,其意义不言而喻,广大群众对我市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贷款期限等一直是非常关注。

同时,在办理流程、受理服务方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三提三争活动要求,构建的便捷、高效的服务新方式也取得显著成效。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围绕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一些基本政策和办理流程为大家进行一下宣传普及。

第二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政策、办理流程

主持人:应该说随着一系列政策的落地实施及普及和宣传不仅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受益面和影响力,也为促进消费提振与民生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而随着政策宣传深化与多维服务的提升也切实为更多群体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下面我们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崔科长就我市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政策、办理流程的核心点再给大家介绍一下吧。

嘉宾:贷款的基本政策。第一,最高贷款额度方面,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含合力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仅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第二,款首付款比例最低20%第三,贷款期限最长30年,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二手房,房龄加贷款年限最长不能超过40第四,贷款利率首套房:5年及5年以下年利率2.1%5年以上年利率2.6%;二套房:5年及5年以下年利率2.525%5年以上年利率3.075%第五,关于几类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情形1.有尚未还清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2.使用过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的缴存家庭3.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人家庭;4.被列入我市公积金系统失信人员的;5.有不良信用记录、有被法院执行经历或存在到期未清偿债务及担保的;6.公积金贷款或其他商业贷款(信用卡)出现连续三期以上或累计六期以上逾期的;7.已付清全款购买住房的缴存家庭

办理流程的核心贷款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审核签约抵押放款等。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公积金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贷款受理岗、复核岗应对借款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等相关人员的个人资产信用等情况进行审查。贷款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受托银行与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有人、共有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保证人、保证人配偶等签订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后,借款人及受托银行及时办理有关抵押(或预抵押)登记手续。《借款合同》生效后,公积金中心委托受托银行及时发放贷款。贷款用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贷款足额转入相应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转入卖方账户。

主持人:近年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三提三争活动要求,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上门服务常态化,深入企业了解实际需求,着力解决堵点难点,构建便捷、高效的服务新方式,为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优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接下来我们请崔科长就服务群众、提质升级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给大家做一个介绍吧。

嘉宾: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换位思考,树牢如我在办理念,开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提升行动,打造极简、极优、极细、极速、极致政务服务模式和形象优雅、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五极模式提质效。按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原则,深化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共享42项政务、商业数据,实现36项业务跨域通办提供委托提取无感办等个性化服务,业务网办率达95%。全面梳理编制标准化服务制度,推出公积金业务银行办模式,建成涵盖全市13家银行81个办理网点的“15分钟便民服务圈

(二)五优环境树形象。常态化开展服务素质技能培训,创推服务礼仪八部曲,设置导服指引岗,完善帮办代办、绿色通道等服务,通过背靠背”“好差评等群众评价监督渠道,不断改进服务、优化办事体验。

淄博中心作为全省公积金系统唯一代表,以“‘五极五优小窗口 服务宜居大民生为题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全市三提三争活动现场推进会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分中心大厅现场观摩。

主持人:深入群众调研问需,将服务窗口前移、变被动受理主动服务、详解最新政策及便民措施,这都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进一步完善制度、破解难题、优化服务管理做出了有力尝试。

 

政策访谈意见征集——微信平台互动

 

主持人:本期《政策访谈》节目之前,我们在新媒体端留言板征集了很多市民朋友的问题。我们来看看听众朋友有什么样的问题?

 

问:临淄市民留言,想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那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请崔科长来解答一下。

嘉宾:

1.符合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2.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不低于20%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包括借款人配偶以及其他参与合力贷款的人员)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次数符合要求。已经两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具有稳定的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担保人资产、信用状况良好;

7.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主持人:简单总结起来就是:缴存达标、首付到位、信用清白、次数未超,您就能迈出申请第一步!继续来看听众留言:

 

问:沂源市民留言,我是自由职业者,今年4月开始自己缴公积金,计划明年买房。听说灵活就业人员的贷款公式和在职职工不同,具体怎么算?如果符合贷款条件后,怎么确定能贷多少钱?这个问题涉及到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公式是什么?请崔科长来解答一下。

嘉宾:

1.在职职工可贷额度=账户余额×规定倍数

2.灵活就业人员可贷额度=账户余额×规定倍数×存贷系数。

规定倍数当前为20倍,根据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变化进行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存贷系数按照多缴多贷、长缴多贷原则确定。缴存时间满6个月未满12个月的,存贷系数为0.7;缴存时间满12个月未满18个月的,存贷系数为0.8;缴存时间满18个月未满24个月的,存贷系数为0.9;缴存时间满24个月及以上的,存贷系数为1

主持人:灵活就业的朋友们需要注意,贷款公式是:  

可贷额度 = 账户余额 × 20× 存贷系数,  当然存贷系数与缴存时长是挂钩的。举个例子: 若您缴满1年(12个月),账户余额1万元,则额度=1×20×0.8=16万元。也是建议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尽早规划缴存,时间越长、余额越多,额度越高!  

 

问:下一个问题,张店市民留言,我和爱人婚前各自用公积金贷款买过一套房,婚后卖掉了一套,现在名下只有一套房。如果再买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会不会被认定为第三套?这个问题涉及到认房又认贷的规则,崔科长,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房屋套数或使用次数有什么规定?    

嘉宾:政策规定,住房套数的认定以受理贷款申请时,拟购住房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家庭成员的住宅套数为准。对于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居民家庭,不再向其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主持人:关于套数认定:以拟购住房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拥有的住房套数作为认定标准。您家庭目前只有一套房,理论上可买二套。关于贷款次数:夫妻婚前各1次贷款,合计已达2次,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次数以家庭累计,与房产是否出售无关。您需选择商业贷款或其他方式。  

 

问:桓台市民留言, 我是今年3月份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几天央行调整利率之后,我这个月还款还和之前一样,是没有跟着调整吗?这位市民的情况很常见,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请崔科长来解答一下。

嘉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55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3.075%

对于20255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558日(含)后仍执行原利率标准,自20261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对于202558日前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对于202558日(含)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主持人:也就是公积金利率调整是有时间差的,202558日前发放的贷款:202611日起执行新利率,本月月供不变。  202558日后发放的贷款:直接适用新利率。  这位市民的贷款属于前者,2026年月供会自动下调,无需额外申请!

 

问:张店市民留言,我今年45岁,原本计划60岁退休,但现在延迟了,如果我现在申请贷款,最长能贷到多少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能不能多贷几年?关于延迟退休后,贷款期限能延长吗?请崔科长来解答一下。

嘉宾: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的规定: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最长期限30年;

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二手房),房龄加贷款年限最长不能超过40年。

目前已根据国家退休政策相应延长贷款期限。

主持人:也就是公积金贷款期限已同步国家退休政策,最长年龄是法定退休年龄+5年(例:63岁退休可贷至68岁)。  

总期限限制:不超过30年;但实际年限还需根据房龄、收入等综合评估。  

 

 

问:周村市民留言,我下个月想申请贷款,但担心流程繁琐。请问从申请到放款需要几步?要不要多次跑腿?也就是具体办理流程,请崔科长介绍一下。

嘉宾:一、贷款申请。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根据贷款一件事办理要求,向市公积金中心或受托银行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集中审核。贷款受理岗、复核岗应当对借款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等相关人员的个人资产信用等情况进行审查。

三、签订合同。 准予贷款的,受托银行与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有人、共有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保证人、保证人配偶等签订《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四、办理抵押。签订《借款合同》后,借款人及受托银行及时办理有关抵押(或预抵押)登记手续。

五、放款。《借款合同》生效后,市公积金中心委托受托银行及时发放贷款。贷款用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贷款应足额转入相应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六、档案整理。贷款发放后,档案管理岗及时做好贷款业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七、贷后管理。贷后管理岗随时跟踪已发放贷款的还款情况和抵押情况,如有逾期及时催收,做好资产保全。 

主持人:公积金贷款已推行一件事办理,流程比较清晰: 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首付证明、收入流水、征信报告等。  流程包括申请审核签约抵押放款归档贷后管理7个环节。  也提醒这位市民,材料可线上提交预审,减少跑腿次数。  

    好的,以上是对我们普通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基本政策进行了讲解,那么自202411月我市出台商转公贷款政策后,商转公贷款政策一直是广大市民群众关心和关注的重点。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短片了解一下。

第三部分:商转公贷款政策介绍

短片3 商转公贷款政策

主持人:商转公贷款政策的实施为背负房贷压力的家庭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减负福音。购房者无需先结清沉重的商业贷款,即可直接将房贷变身为利率更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仅大幅降低了购房者的还款成本,更激发了市场活力,它不仅是对传统房贷模式的一次大胆革新,更是政府及金融机构在增进民生福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迈出的坚实步伐。

那么商转公贷款政策出台的意义,对市民群众的好处,以及办理时关注的问题都有哪些呢?我们请张主任来介绍一下。

嘉宾: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让更多的缴存职工有机会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我们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坚持有解思维,结合我市的住房商业贷款存量和公积金资金供给,适时推出了商转公贷款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将已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经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好处,一是能够进一步满足职工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使其充分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减轻职工还贷压力,提高生活质量。商转公贷款业务开展,减少了职工还贷利息支出,提振居民消费信心。以80万元、30年为例,公积金贷款月还3203元,商贷3394元,每个月差额191元,30年总额相差6.8万元。同时,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开展,也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提高了企业建缴的积极性。

主持人:今年3月,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修订《淄博市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次对商转公政策进行了优化,李科长,对于此次具体调整优化的内容,再给我们简要介绍一下吧。

嘉宾: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扩大商转公贷款受益范围,减轻缴存职工还贷资金压力,进一步提振消费,结合职工需求调研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2024111日印发执行的《淄博市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一是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修订为本办法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缴存(含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允许异地缴存职工将在我市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将第六条(二)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无逾期记录的规定修订为借款申请人信用记录中关于逾期次数的认定标准,参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政策执行。即连续逾期三期以上或累计逾期六期以上的(拖欠年费的除外),不得准予申请贷款;连续逾期三期以内(含三期),累计逾期六期以内(含六期),且申请贷款前所有逾期金额已还清的,准予申请贷款。

三是将第六条(三)借款申请人应为原商业贷款的主借款人及所购住房的产权人的规定修订为借款申请人应为原商业贷款的主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且为所购住房的产权人

四是将第六条(五)原商业贷款发放日期符合业务受理时限要求。按照原商业贷款发放日期先后顺序分阶段受理:202531日前受理商贷发放日期在201911日前的商转公贷款业务;202531日至2025630日受理商贷发放日期在202111日前的商转公贷款业务;202571日起受理所有符合条件的商转公贷款业务的规定修订为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均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不再按照原商业贷款发放日期先后顺序分阶段受理

主持人:本次调整聚焦扩范围、降门槛、提效率,打破地域差异、放宽信用要求、扩大申请人范围、取消分阶段受理,也进一步扩大了商转公贷款受益范围,减轻缴存职工还贷资金压力,为进一步提振消费发挥实际效果。

 

政策访谈意见征集——微信平台互动

主持人:本期《政策访谈》节目之前,我们在新媒体端留言板征集了很多市民朋友的问题。我们来看看听众朋友有什么样的问题?

 

问:淄川市民留言,我2018年在淄博市工商银行办理了一笔商业贷款购房,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和我妻子的名字,但当时商贷的主借款人是我妻子。现在我想作为共同借款人申请商转公贷款,且房产证上有我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是否符合条件?是否需要我妻子作为主申请人?这个问题是大家关心的关于办理商转公贷款应满足条件的问题,我们请李科长来解答一下。

嘉宾:根据新修订的《淄博市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规定,办理商转公贷款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应符合《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二)借款申请人应为原商业贷款的主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且为所购住房的产权人;

(三)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须为淄博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土地证)的住房,且权属明晰,可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四)借款申请人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并出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相关材料;

(五)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及相关手续。

主持人:刚刚李科长介绍,根据政策要求,借款申请人应为原商业贷款的主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且为所购住房的产权人。这位市民是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如果符合条件,如何办理呢?关于商转公贷款的具体办理方式有几种,请李科长给大家来介绍一下吧。

嘉宾:商转公贷款的办理方式

(一)直转方式。借款申请人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经审查批准并办理房产抵押(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后,商转公贷款发放至原商业贷款银行指定还款账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偿还原商业贷款的差额部分,借款申请人应同步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并解除原商业贷款银行抵押权登记。如原商业贷款所购房尚未抵押,则直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放款。此方式要求原商业贷款银行和商转公贷款办理银行为同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托银行。

(二)结清方式。借款申请人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经审批通过后自行结清原商业贷款、解除原商业贷款抵押,受托银行收到结清证明后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商转公贷款发放至(借款)申请人提供的本人账户。此方式支持全市所有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住房贷款。

主持人:继续来看政策留言板

问:我是济南公积金缴存职工,2020年在淄博张店工行用商贷买了房,月供压力大。听说新政允许异地转公积金,具体怎么操作?这位朋友的情况很典型,李科长,异地缴存职工申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嘉宾:关于异地缴存职工能否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可以申请。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扩大商转公贷款受益范围,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我们对2024111日印发执行的《淄博市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允许异地缴存职工将在我市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主持人:建议这位朋友提前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线上开具证明,减少跑腿!  

 

问:周村市民留言,我想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我是在恒丰银行办理的商贷,是不是直接到银行办就可以?请李科长解答一下。

嘉宾:目前,我市商转公贷款直转银行有16家,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齐商银行、青岛银行、东营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临淄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基本已经覆盖了全市有住房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

您可以直接从恒丰银行申请商转公即可。

主持人:在此提醒大家,选择直转可省去短期筹款压力,但务必确认银行在名单内!  

 

问:桓台市民留言,2024年初买的期房,商贷刚还半年,房产证还没办,能现在转公积金吗?能否申请商转公贷款?这位朋友的问题涉及抵押担保核心要求。李科长来解答一下。

嘉宾:住房公积金贷款采用的是所购住房抵押担保方式,所以确保抵押物能够落实抵押是前提。要求办理商转公贷款的房屋产权清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可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以便能够有效管控贷款风险,维护缴存职工权益。您可以等不动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再申请商转公贷款

主持人:公积金贷款需以房产抵押,无证则无法落实抵押登记,存在风险。建议您待办证后立即申请,届时利率优势仍可享受。  可提前联系开发商了解办证进度,做到证到即转!  

 

问:临淄市民留言,我商贷还剩120万,想转为公积金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关于商转公贷款额度的  问题,请李科长解答一下。

嘉宾:(商转公贷款额度是怎样规定的

商转公贷款额度按照《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计算,且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一)直转方式办理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贷款本金余额减去未来3个月的应还本金总额后剩余金额(取千元以上整数)。结清方式办理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贷款本金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

(二)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商转公贷款房价均须经二手房内评系统查询评估,对房价过高的或内评系统未查询到估值结果的应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并按照原商业贷款房价、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价二者较低者确定最终房价。

(三)同一住房的商转公贷款金额加上该套住房购房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该套住房总房价。

主持人:商转公贷款的额度主要根据以上三个条件综合确定提醒大家,贷款额度还要结合公积金缴存情况和个人信用,建议提前通过淄博公积金公众号试算额度。

 

问:张店市民留言,我商贷余额还有100万,咨询了一下如果转为公积金贷款最多申请80万元,其余的差额部分目前没法补清,请问能不能办理商转组合贷款请李科长来解答一下。

嘉宾:根据《淄博市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第三条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足以还清原商业贷款的,差额部分须自筹资金还清的规定,由于各商业银行对抵押权证变更有相应规定,目前全市尚不能统一政策。且为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便于业务管理,现阶段不支持办理商转组合贷款。下一步公积金中心将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市实际,结合业务调研情况和群众建议,择机出台商转组合贷款政策并及时对外公布。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各位嘉宾在今天节目中对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市民问题的现场解答。

今天我们围绕大家关心的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办理条件和流程以及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帮助大家更好地规划购房计划。

住房公积金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相信随着一系列政策宣传落地,将会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受益面和影响力,也为促进消费提振与民生改善做出积极贡献

我们也相信,未来将有更多家庭受益于政策红利,实现更加轻松、从容的居住梦想。

感谢您关注本期《政策访谈》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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