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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冲还贷款签约业务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10-18 15:36:0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冲还贷签约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三、申请对象

冲还贷业务申请对象为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以下称“委托人”)。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可签约两个委托人。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暂不开展冲还贷业务。

四、申请条件

办理冲还贷签约手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

2.委托人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余额充足;

3.委托人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前无逾期;

4.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状态正常,不能为封存、标记为“失信职工”及人民法院冻结状态;

5.未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已办理委托提取还贷业务的,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厅办理委托提取还贷业务解约手续。

五、申请材料

1.委托人身份证(含电子证照);

2.委托人为借款人配偶,信息系统无法证明夫妻关系的,提供结婚证。

2011年8月1日后山东省内办理的婚姻登记,能够通过省民政部门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结婚证。

六、遇下列情形之一,冲还贷业务解约

1.委托人申请解约的;

2.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的,自动解约;

3.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自动解约;

4.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自动解约;

5.其他情形解约(被人民法院冻结的,由公积金中心予以解约)。

温馨提示:

1.冲还贷签约业务由职工本人申请,不得由他人代办。

2.冲还贷业务实行委托人当月申请、公积金中心次月对冲的原则。每月20日由公积金中心进行对冲记账。

3.冲还贷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应随时关注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因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账户封存、账户被法院冻结、信息变更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4.灵活就业人员需保留最近1年缴存额。

5.公积金中心已开通冲还贷签约网上受理业务。委托人可登陆淄博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https://zbzfgjj.cn/hfmiswt/login)、微信公众号等办理冲还贷签约业务。未关联该笔贷款信息的职工须先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贷款关联手续。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1.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D区1-15#窗口  齐鲁石化分中心  临淄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7177200

2.张店区联通路190号 市直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5201735

3.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张店区西四路119号)二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张店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2307183

4.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   淄川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6022870  

5.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二楼B-2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博山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4185473

6.周村区“市民之家”(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二楼正门服务台东临30米北区   周村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6160172

7.桓台县“便民中心”(淄博市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三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桓台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8218404

8.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C区 高青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6969588

9.沂源县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鲁山路与瑞阳大道交叉路口东300米鲁中义乌商贸城三楼)D区 沂源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2755811

10.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政务服务中心B座2楼 高新区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3582163

11.淄博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重庆路与复兴路路口东南角院内)一楼  经济开发区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2320355

八、办理机构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

张店分中心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淄川分中心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其他分中心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十一、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核。

十二、办理时限

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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