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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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淄博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对于2022年10月1日以前已经发放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2年10月1日(含)后仍执行原利率标准,自2023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详见附表)。 2.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22年10月1日(含)后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并按照《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规程》《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等规定和约定,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3.2022年10月1日(含)后申请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标准执行。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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