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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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机构编制规定,自2021年5月26日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分中心、管理部名称,更名为“齐鲁石化分中心”、“市直分中心”、“张店分中心”、“淄川分中心”、“博山分中心”、“临淄分中心”、“周村分中心”(挂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分中心牌子)、“桓台分中心”、“高青分中心”、“沂源分中心”、“高新区分中心”,新设立“经济开发区分中心”(筹建中),均为正科级分支机构。撤销淄矿集团分中心,业务并入淄川分中心管理。业务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等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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