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新闻】完善机制 营造良好运行环境——上海中心规范公积金提取使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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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建设报 近期,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上海中心”)采取“事先承诺制+事中信息共享和监督审查+事后加强失信名单管理和相关惩处”的方式,通过落实“制度明确、材料简化、合规承诺、信息共享、失信管理”关键要素,进一步方便职工依法合规提取公积金、有效打击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形成资金良好运行环境,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 制度先行 完善规范提取政策 上海中心规范和完善无房租赁提取、购房提取、死亡提取和退休提取等公积金提取政策及相关操作规范。 其中,优先支持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支持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在本市及本人或配偶户籍地购买首套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限制提取公积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防止违规骗套取和恶意炒房行为。 为进一步方便职工提取公积金支持购房,购房提取申请时限由原来为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6个月延长为5年。 在死亡提取业务办理中,简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办理手续,将原有“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交的公证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全部到场”的规定简化为“继承人中一人或者多人到场均可办理”。 信息共享 优化提取审核流程 上海中心拓展网络平台服务范围,开通网上缴存、封存、信息修改等企业线上业务操作,并与上海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开通法人网上一证通合作,不断拓展网上业务办理范围。 在无房租赁提取方面,实行“一次申请、一年有效、次年复审”,续提复审业务采取网上、手机办理,进一步提升无房租赁业务的便捷性;实现门户网站、微信、短信和手机APP查询及下载住房公积金电子结存单,并联合多家银行通过ATM机满足职工业务查询需求。 同时,深化浙江、江苏、上海“两省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之间的住房及公积金信息互查共享机制,扩大与本市相关行政部门的信息共享范围,通过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资源交换,“打通最后一公里”,提升公积金提取业务的便捷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通过告知承诺简化提取流程,对以购房、租赁、死亡等为由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行为,为防止后续法律风险,在便民利民的基础上,让提取人签署提取承诺书,并向其充分揭示伪造、提供虚假材料,骗提、套取公积金的法律风险及后果。职工签字表示已充分理解承诺书条款并愿意承担提取相应责任后,受理其提取申请。 惩防并举 加强失信行为后续处置 上海中心加强对违规提取行为人的劝诫,对经抽查发现违规提取的行为人进行约谈、教育、劝诫,责令退还违规提取的资金。对经约谈、教育仍不悔改的违规提取人,通过公共信用平台公开失信行为人名单。同时,限制违规提取人的相关资格,对利用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提取公积金的行为人,限制其一定期限内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进一步增加其违规成本。 同时,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加强与经侦、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的沟通和联合,对向违规提取行为人提供便利条件、涉嫌伪造和使用虚假材料的中介机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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