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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新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邢育忠就住房公积金制度首次地方性立法接受记者采访 立法奏响公积金管理最强音

发布日期:2016-03-14 10:40:27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博日报】 41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将首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登上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历史舞台。标志着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

       据悉,我市自1994年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一直没有一部规范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2002年修订至今已14年,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充分调整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启动地方性立法程序,《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在2014年正式列入政府规章调研项目,去年列入政府规章审议项目,并于今年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市政府令第98号颁布实施。为了让这一《办法》更好地为职工服务,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总结、延续了以往政策的基础上,参考了国家即将重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可以说此《办法》的推出在全省乃至全国也是比较先进和超前的。

《办法》出台后,将对我市公积金管理产生怎样的影响呢?据邢育忠介绍:《办法》出台后必将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范性,《办法》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范围,将对扩大公积金覆盖面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对于违反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常见的有两种情况,一是单位不为或不按时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二是以欺骗或违法手段骗取公积金,损害其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利益的。

 立法后,面对这样的情况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有了新的执法依据,在法律责任方面有了新突破。单位不配合监督检查的、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利用不存在的真实劳动关系的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等欺骗手段违法提取公积金或者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法》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处罚、纳入企业征信系统等。邢育忠说:在工作中,我们也并不是一刀切,对于经营确实有困难的企业,《办法》第十七条细化了困难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及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三种情形,但维护职工基本权利的底线不能放松

 在住房公积金使用方面,《办法》在之前规定的6种提取类型的基础上,扩大到14种类型,包括支付房租、物业费、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支付重大疾病医疗自负费用,困难家庭支付子女高教学费、辞职失业等。此外,在贷款业务类型上创新推出了职工家庭直系亲属合力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住房商业贷款,需要详细了解的职工可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或拨打0533-12329公积金热线进行查询。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改善城镇职工居住条件的一项福利。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70%,涵盖72万余名职工。虽说我们的覆盖率在全省来说是位于前列的,但各区县发展不均衡,此次《办法》参照国家即将重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缴纳对象增加了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基本达到了城镇职工全覆盖。对于《办法》新增加了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纳住房公积金,邢育忠介绍说。因为考虑到绝大多数缴存职工的利益,对于申请缴纳的个体工商户我们有一套科学有效的审查机制,严防违法提取和骗贷的发生 

 住房公积金除了给缴纳职工发放贷款、办理提取之外,还积极发放了项目开发贷款支持我市保障房建设,共支持保障房项目建筑面积56.38万平方米,有力扶持了6777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

 当前楼市去库存化成为经济发展的热词。可以预料的是《办法》推出后,必将为我市市民和房地产市场形成强大的推动力。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已经与300余家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住房公积金按揭协议,签订按揭楼盘6000余幢,基本实现了城镇全覆盖。去年,全市共办理购房提取7400余笔,办理个人贷款11400余笔,发放贷款金额达35.6亿元。今年12月份,全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2600余笔,放贷9亿余元,较去年同期增长超150%,发展势头强劲。

 据悉,我市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继前期放开二套房贷款、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外,在今年3月份即将召开的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还将给我们带来哪些利好?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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