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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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37名成员。管委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1、审批通过了《2014年度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筹集使用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度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筹集使用计划》;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淄博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3、确定了部分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 管委会办公室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190号 联系电话: 0533-2307180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淄博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现有在职职工172人。目前中心内设机关党总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财科、资金科、监督科、贷款科、信息管理科,下设2个分中心、10个管理部,分别为:齐鲁石化分中心、淄矿集团分中心、市直管理部、张店管理部、淄川管理部、博山管理部、周村管理部、临淄管理部、桓台管理部、高青管理部、沂源管理部、高新区管理部。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管理部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
中心网站:网站名称: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网址:www.zbzfgjj.com 网上服务: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主要有余额查询、我要缴存、我要提取、我要贷款、表格下载、业务指南、政策法规、在线咨询、投诉建议等 网上查询:可查询住房公积金余额、各项业务办理指南、合作单位、按揭楼盘信息、服务热线、各办公场所及电话等 服务热线:12329 电子邮箱:zbzfgjj@126.com 短信:每月向缴存职工发送短信服务,告知职工公积金缴至月份、余额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欠款信息。 微信微博:微信号有:淄博淄矿分中心;微博: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新浪微博)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工、农、中、建、交五家国有商业银行。2014年,全市实缴单位4841家,实缴职工49.53万人,缴存39.35亿元(含结息2.65亿元),同比增长25.48 %。当年新开户单位329家, 新开户职工4.38万人,净增单位329家,净增职工0.72万人。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223.12亿元,缴存余额140.3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1.41 %、18.67%。 (二)提取:2014年,提取17.26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43.86 %,比上年同期增加-0.21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82.74亿元,同比增长26.3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工、农、中、建、交五家国有商业银行,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201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5万笔29.87亿元,同比增长-4.55%、-2.32%。主要原因是目前商品房成交量持续低迷,观望气氛蔓延,房地产市场整体的不景气会对公积金个人贷款增长造成影响。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8.63 亿元。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64万笔、147.41亿元,贷款余额100.77亿元,同比增长13.83 %、25.41%、26.71%。个贷率为71.78%,比上年同期增加4.55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4 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1.40亿元,应还贷款本金 0.06亿元,实际回收贷款本金2.28亿元。截至2014年底,项目贷款余额3.21亿元,累计发放项目贷款 5.68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4 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 0亿元。当年(兑付、转让、收回)国债金额0亿元,期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0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4 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13.91亿元。其中,活期 2.69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1.30 亿元,1年以上定期9.92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4年底,资金运用率74.07 %,(资金运用率是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与缴存余额的比率),比上年同期增加3.38 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59529万元,同比增长24.99%。存款利息收入1698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42536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1 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 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34299万元,同比增长 33.58 %。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30318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93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039万元,其他支出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25230万元,同比增长 14.55%。增值收益率1.95%,比上年同期增加-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4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09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200万元,上缴财政管理费用26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9935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5741万元。截至2014 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11712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5114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4 年,管理费用支出2601.3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8.63万元,公用经费137.05万元,专项经费1545.7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4 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 %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 0 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0078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4 年底,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为贷款余额的4 %。当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 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 1634万元。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4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 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 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0 %。 五、其他重要事项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确定方法:201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存基数限额: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11793元,最低不低于2359元(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3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931元)。任何单位不得等额、定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情况:经省政府批准,自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12%,即个人12%、单位12%。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4〕348号)的规定,自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具体如下: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如下表: 单位:年利率%
执行情况:(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90号)文件有关规定,(不含)以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利率,自(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二)(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档次利率。 3.当年服务改进情况:1、职工可在全市12处服务厅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2、职工办理业务实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AB角制度,在全省率先实现住房公积金的“通存通兑”;3、开展了异地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4、开通了网上服务厅、完善12329服务热线、每月为缴存职工短信提醒,在服务厅启用叫号机服务评价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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