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日报】8日,记者获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于6月30日圆满完成了2013至2014公积金年度的结息工作,2014年市住房公积金贴息金额达1.28亿元。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存款的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今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为5998个公积金缴存单位、34万余名公积金储户结转公积金存款利息12828万元,比去年增长2308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三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公积金存款利息已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