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贯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优化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规定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12370300F490916355/2019-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4-02 发布机构: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贯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优化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规定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04-02
  • 字号:
  • |
  • 打印

日前,根据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精神,我市出台了《关于贯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优化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规定的通知》,现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一、问:此次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关规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确保住房公积金稳健运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有关规定进行完善。

二、问: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有何变化?

答:2019年,我市优化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调整机制。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待我市有关部门公布市场租金标准以及商品房市场租金水平后,调整确定租房提取的租金标准。以家庭为单位,租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以内,做为确定职工租房的提取额度。

三、问:我市高层次人才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我市引进或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淄博精英卡持有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房面积按照现行标准90㎡的2倍,以家庭为单位,作为高层次人才租房的提取额度。

四、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完善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贷款有关规定的完善,一是从加强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的角度,完善信用报告中逾期次数认定标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更倾向于信用状况良好的职工,以强化职工诚信意识,适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二是进一步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减少证明材料的提供,对于配偶等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以购房所在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省政府公布)作为其工资收入认定标准,以完善工资收入的确认标准,促进制度公平性。

五、问: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完善前与完善后的主要变化点有哪些?

答:一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准入时,不得准予申请贷款的逾期次数认定标准由“连续逾期六期以上,累计逾期十二期以上的(拖欠年费的除外),不得准予申请贷款。”调整为:“连续逾期三期以上或累计逾期六期以上的(拖欠年费的除外),不得准予申请贷款”。 严格信用审核标准,可以有效降低贷款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二是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对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以购房所在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省政府公布)作为其工资收入认定标准。可有效避免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反而低于单职工缴存的不公平现象的出现,体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六、此次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自何时开始执行?

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