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2370300F490916355/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5-21 发布机构: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21
  • 字号:
  • |
  • 打印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见效。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完善公开制度,建立良好工作机制,确保公开工作依法合规、利企便民。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全力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学习,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条例》,及时学习贯彻国家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方面的文件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指导,制定中心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努力提高中心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二)提高依申请公开质效。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有关规范,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质量,加强载体建设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整个工作推进目标明确、进度靠前。全方位主动公开公积金业务政策和其他信息,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按时公开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公告公示、工作完成情况等,切实维护公众知情权。积极用好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载体,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用好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电视、报刊、公交车广告媒介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

)提高年报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编制年度报告,确保内容全面、格式规范、数据准确。
        (五)加强和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发布信息,保证政务信息真实有效,并做好中心政务新媒体实备案等工作

)优化流程,提升服务质效 加强信息化建设,持续优化完善公积金网厅、微信公众号爱山东App等线上服务渠道功能,提升用户体验。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便利缴存职工跨地区办理公积金业务。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分管负责人靠上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整改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不断改进和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提升主动意识。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增强信息公开主动意识,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配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强化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强化监督保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涉及政务公开的投诉建议。定期组织对分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有无公开不及时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政务公开信息,并通报检查结果,督促及时整改落实。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