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2370300F490916355/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8-11 发布机构: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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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中心、各科室、管理部: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67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现制定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省、市要求,着力强化公开、解读、发布、互动全流程联动,着力打造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公报等全渠道平台,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公开信息审核及发布。对市政府网站、中心官网及淄博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公开信息发布主体适用性、内容准确性由分管领导进行严格审核并交由专人发布,及时更新并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配合)
      (二)做好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在每年1月31日前在中心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局上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引发行政争议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等。(责任单位:办公室)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起草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规范政策解读内容,包括政策制定的背景、主要内容、适用对象、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解释单位及联系人等;(责任单位:文件起草科室)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和热点问题,要畅通民众关切回应渠道,利用12329热线、网上服务厅、中心微信公众号、报刊媒体等,及时收集意见建议,对群众关切作出回应;(责任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对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及运行、完成情况进行公开。(责任单位:计划财务科、归集科、贷款科)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公开。(责任单位:答复办理单位,办公室配合)

(四)强化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结合淄博市实施“一号改革工程”对标学习深圳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实际,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承担事项以及改进服务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接受全社会监督。(办公室、信息技术科、归集科、贷款科)

(五)加强财政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中心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在市政府网站和中心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责任单位:办公室)

(六)及时公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和《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指引》要求,认真编制《淄博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多渠道公开。(责任科室:计划财务科)

(七)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加强中心网站管理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健全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机制,提升信息发布质量,规范信息格式、要素,加强信息可续性,进一步规范网站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整合;完善网站政务公开、便民服务、互动交流平台建设;加强网上政务建设,及时发布重要政策、回应公众关切;二是加强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做好新媒体与网站的协同联动,发挥新媒体信息分众化的传播优势,提高政府权威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的主动推送,优化用户体验,增强传播效果,增进与公众的双向互动,进一步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程度,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功能建设,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为职工打造高效、便捷的办事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和影响力。(责任科室:办公室、信息技术科)

(八)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程序,畅通受理渠道,明确工作标准,提高答复效率,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更好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需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众申请权和救济权。(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                      (九)加强政民互动工作。继续做好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的咨询答疑回复工作,及时办理投诉咨询,办好“领导信箱”网民诉求答复工作,杜绝超期、敷衍、推诿答复等情况。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释疑解惑,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将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舆情回应统筹考虑、同步推进,主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络沟通,积极配合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

   三、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指导推进、督查检查力度。积极主动与市政务公开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等单位协调沟通,及时掌握工作新动向,不断调整完善工作措施。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范执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动态调整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是强化培训。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年内开展中心政务公开培训,要求相关人员加强对政务公开知识的学习,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