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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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0F490916355/2009-501208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09-03-2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期限是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2008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新闻采访、门户网站等渠道,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年底,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56条。其中,重要新闻34条,政策法规8条,服务指南及其他信息14条。属主动公开住房公积金政府信息,均可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www.zbzfgjj.com)中查询。
二、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流程。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成立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专人负责,明确职责,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确保中心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坚持公开原则,严把公开审核关。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把“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关,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查,通过信息提报单位、信息保密审查机构、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序做到流程公开、结果公开、信息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
五、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中心主要在信息公开渠道、公开内容、公开范围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针对以上不足,中心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扩宽渠道。认真组织人员学习《条例》,积极探索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作用,向社会及时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对各类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进行复查,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督促有关科室进行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解读尽解读。
七、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