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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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0F490916355/2021-5133694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要求,经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淄博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于2021年3月29日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发布。《年度报告》全面完整地披露了202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财务收支、制度执行、服务改进、信息化建设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现将报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全年业务指标基本情况
2020年,我市归集住房公积金73.93亿元,同比增长7.63%。2020年末,缴存总额584.93亿元,同比增长14.47%;缴存余额277.67亿元,同比增长7.2%。
2016年-2020年缴存额(亿元)
2020年,我市提取住公积金55.27亿元,同比增长20.02%;占当年缴存额的74.76%,比上年增加7.72个百分点。2020年末,提取总额307.26亿元,同比增长21.93%。
2016年-2020年提取额(亿元)
2020年,我市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0.1亿元,同比下降1.12%。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21.07亿元,同比增长13.51%;贷款余额263.83亿元,同比增长9.37%。
2016年-2020年贷款发放额(亿元)
二、保障职工权益,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群体
1、从单位方面看,覆盖面进一步扩大。2020年我市实缴单位8299家,同比增长18.81%;实缴职工52.45万人,同比增长4.23%。
2、从职工方面看,住房保障作用显著。公积金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职工占98.94%,高收入占1.06%,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扩大覆盖群体和保障中、低收入职工权益方面效果显著。
三、惠及民生,支持住房消费和保障刚需作用明显
1、提取额超过七成用于住房消费,支持住房消费作用明显。从提取类型分析,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据主导地位,达到当年提取总额的70.13%。其中,租赁住房占2.3%,比上年增加0.52个百分点,满足了更多无房职工的住房需求。
2、提取政策普惠,中、低收入职工受益多。2020年,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职工45.74万人,占比98.43%,高收入职工0.73万人,占比1.57%。提取政策更多普惠于中、低收入职工,为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条件发挥了有效作用。
3、优先保障刚需职工购房资金需求。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38.61万平方米。贷款职工中,40岁以下贷款职工占总人数的75.57%,首次申请贷款的职工占87.88%,中小户型贷款占86.38%,以上数据表明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需求得到合理引导,青年人贷款、首次贷款、中小户型贷款等刚需群体得到有效保障,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在支持住房刚性消费方面的制度作用。
4、落实异地贷款政策。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782笔、35952.5万元,为异地缴存的职工提供资金支持。
四、不断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一号改革工程”
中心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一号改革工程”,持续增强政务服务能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不断落实住建部关于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努力推行“不见面审批”公共服务事项。一是单位业务实现“一窗通办”、“不见面审批”。通过淄博市企业开办“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登记成功的企业,可同步完成公积金账户设立;二是开通单位开户、调整比例和缓缴申请等线上受理业务,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三是拓展线上渠道,提高业务网办率。退休提取和辞职失业提取实现“秒批秒办”,高频业务接入支付宝市民中心和淄博服务APP,业务网办率大大提升,单位业务超85%,个人业务近50%,综合服务平台以“优秀”成绩顺利通过省住建厅专家组的检查验收。四是通过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缩短业务办理时限等方式打造标准化、高效化的服务方式,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