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2024年清明节假期期间业务办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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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0F490916355/2024-543664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03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网点于2024年4月4日(周四)至4月6日(周六)放假,共3天。
清明节假期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线上渠道(包括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微信公众号、爱山东、支付宝等)正常受理业务,暂停资金拨付,2024年4月7日上午8:30恢复正常。各区县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暂停业务受理,2024年4月7日(周日)起恢复对外办公。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