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材料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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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0F490916355/2021-521813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2-2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深入推进省内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服务,现就省内缴存职工简化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材料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省内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提供纸质《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流水。经职工授权,我中心通过全省住房公积金主题库查询获取有关信息;或职工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爱山东App、各缴存地中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现场提供异地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
省内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提供纸质缴存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职工签署《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承诺书》,现场登录爱山东App开具缴存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并授权我中心向有关部门核查。
本公告自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