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汤曜州等同志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通知
索引号: 12370300F490916355/2023-5402677 文号: 淄住组人发〔2023〕2号
发文日期: 2023-11-07 发布机构: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汤曜州等同志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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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汤曜州等同志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通知

淄住组人发〔2023〕2号

 

各科室、分中心:

汤曜州、徐慧,通过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招聘进入我单位,试用期自2022年8月8日起至2023年8月7日止。

常唯凡,通过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哈尔滨工业大学站)进入我单位,试用期自2022年8月8日起至2023年8月7日止。

王彩凤、陈静、李广泰、张晓文,通过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青年人才招聘进入我单位,试用期自2022年8月8日起至2023年8月7日止。

王正元、孙瑾煜,通过2022年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青年人才招聘进入我单位,试用期自2022年8月31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止。

以上9名同志在试用期间工作积极,态度端正,作风正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经中心党组研究决定,9名同志按期转正,聘至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汤曜州、徐慧、常唯凡、王彩凤、陈静、李广泰、张晓文,转正时间自2023年8月8日算起;

王正元、孙瑾煜,转正时间自2023年8月31日算起。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