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中共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杨巍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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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0F490916355/2020-None | 文号: | 淄住党组发〔2020〕7号 |
发文日期: | 2020-03-27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有效性: | 有效 |
中共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杨巍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淄住党组发〔2020〕7号
分中心、各科室、管理部:
经党组研究决定:
杨巍巍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方芳同志任信息技术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毕明同志任齐鲁石化分中心综合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燕同志任淄矿集团分中心业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建英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溪琳同志任服务监督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武云超同志任归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周越同志任计划财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袁博婵同志任高新区管理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鞠文晓同志任张店管理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祖斌同志任高新区管理部主任;
赵媛媛同志任计划财务科科长。
免去:
赵媛媛同志高新区管理部主任职务;
杨巍巍同志高新区管理部副主任职务。
中共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