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索引号: 12370300F490916355/2021-512707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2-08 发布机构: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淄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1-02-08
  • 字号:
  • |
  • 打印

分中心、各科室、管理部:

现将《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社会公众、中心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单位安全稳定,保证中心正常工作秩序,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科室、管理部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至上。切实履行部门职能,把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可能造成的各种危害和人员伤亡。

2.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建立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3.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遵循属地为主原则,各分中心、管理部要严格执行驻在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应急工作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

4.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依靠科学和公众的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及时、功能齐全、协调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中心工作人员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5.快速反应,高效应对。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迅速、有效收集事件的各种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施救助中,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先人员、后物品,先重要物品、后次要物品。

6.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参加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并服从统一指挥。

四、风险类别

1、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火灾、建筑物倒塌、交通事故、集体活动事故等;

2、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严重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舆情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集体食物中毒等;

4、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及其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五、风险防控级别划定

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IV级)。

六、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中心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中心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现场指挥、临机处置。

2.分析研判各类安全风险信息,及时处置解决;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工作,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3.按相关要求向上级及时报告重大突发事件及救援工作情况,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4.牵头组织中心全体人员的日常安全学习教育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5.牵头组织对相关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和隐患排除,对重点部位落实检查。

 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中心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对分中心、各科室、管理部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分中心、各科室、管理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第一责任人。

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处置、后勤保障、通讯宣传3个组。

1.现场处置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中心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中心各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先期救援准备,携带救援工具迅速到达现场;维持好救援现场秩序;积极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工作,人员疏散、物品转移、现场清扫;并随时报告现场情况。

2.后勤保障组。计划财务科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组织人事科、服务监督科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服务管理科工作人员为成员。

主要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和现场需要,及时汇报所需要救援物资,保证救援物资的供应;抢救和安置好人员,安置疏散出的物资等。

3.通讯宣传组。机关党办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办公室、信息科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机关党办、办公室、信息科工作人员等为成员。

主要职责: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及时通知所有预案内人员到岗;根据指令,向有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现场情况;负责维护现场通讯的畅通;了解突发事件情况,及时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等工作。

七、应急救援处置流程

1.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发现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联络火警、公安、急救等,及时通知本单位负责人,各负责人通知中心办公室向驻在地政府、中心领导报告,并积极进行应急处置、开展自救。如遇与需相关部门合作的,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如市区县政务中心等),办公室按照中心领导指示,迅速组织现场处置小组和安保人员开展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2.预案启动。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地点。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通讯宣传组在领导小组指挥下按照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履责。

现场处置组要有计划、有组织地疏散人员,抢险救灾按照“先人员、后物资,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进行,负责抢险救灾现场救助及周围的安保,对危险区域布置警戒。现场处置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后勤保障组要负责对现场抢救出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和疏散,预防破坏、哄抢、盗窃等事件的发生,并做好资金保障等工作。

通讯宣传组要根据现场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并应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发布信息,同时保障通讯畅通。

3.善后处理。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要认真分析事件的起因,评估事件后果。对在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要研究防范措施,补齐短板,预防事件的反弹。领导小组要视情将处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对需公开报道的,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八、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1.信息报告。严格按照处置程序和标准逐级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现突发事件的单位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通知办公室。中心各单位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后,属于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突发事件的,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5分钟内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市中心和当地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市中心接到初次报告后,必须在20分钟内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报告市政府。其他达不到报送等级,但研判后确需上报的突发事件,也可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向市政府续报有关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1)初次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初步性质、可能原因等,以及联络人、联系方式。

    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等。

    (2)进程报告内容:

事件控制情况、事件进程、事故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措施等。

    (3)结案报告内容:

事件处理结果、工作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2.信息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我市公积金系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信息,经各级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发布。中心各单位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信息。

 九、应急措施

(一)事故灾难。

 1.火灾事故

(1)当办公区域发生火灾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拨打“119”报警电话,并通知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及时向中心和当地政府报告。本单位责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有序组织人员、贵重物资疏散,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同时,组织本单位人员使用灭火器、消防设施等防止火势蔓延。

(2)抢救伤员,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

(3)报火警后,单位负责人安排人员到指定地点迎接消防车,引导消防车辆、人员到达指定位置。

(4)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现场人员向消防队员说明情况,协同做好灭火工作。

(5)发生火灾单位及安保人员维护公共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保证人员通道畅通。

(6)火灾扑灭后,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人员调查火灾发生原因。

2.突发电梯故障

(1)当突然停电或故障时,发现人员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2)办公室组织人员立即查看电梯是否有被困人员,如发现有被困人员,应迅速联系电梯维修人员,请维修人员打开梯门,解救被困人员。

(3)被困人员救出后如有不适,迅速送医院或求救120。

3.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

(1)办公场所发生房屋等建筑物倒塌等安全事故的,应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中心和当地政府报告。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电源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4.交通事故

市中心派出的公务车辆(包括使用私家车下基层调研、上门服务等)如发生交通事故,无论何方责任,车辆驾驶人员应第一时间拨打交警电话110和投保保险公司电话,并报告办公室。发生人员伤亡的必须第一时间报告领导小组。 

(二)社会安全事件。

5.办公环境受到干扰或冲击。

外来办事人员有过激行为、严重干扰、冲击中心正常办公秩序的,工作人员应保持克制,尽量将其带离公共区域,安抚、稳定其情绪,并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长时间劝阻无效、携带凶器等危险物品、威胁到接待人员人身安全的,应及时提醒附近人员注意,并立即通知安保人员到场协助并向“110”报警,配合将其带离现场。

6.群体性信访、聚集事件。

出现群体性信访、聚集事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组织工作人员和安保人员维持秩序。单位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到场接访、控制局势,同时应通知办公室和报告中心领导,按领导指示妥善处置信访受理处理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避免矛盾扩大。

7. 网络及信息系统故障

(1)黑客攻击或软件遭破坏性攻击(包括网站)。信息技术人员等发现黑客攻击时,应立即通知办公室并向领导小组报告,软件遭破坏性攻击(包括严重病毒)时要将系统停止运行,第一时间告知各公积金服务大厅并对外发布公告。事态严重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指示向市公安局、市网信办等部门报告。

(2)外部电源中断。办公场所突然停电时,工作人员应立即联系相关部门(物业、供电公司、行政服务中心等),查明原因。线路跳闸,请维修人员迅速恢复供电;如系供电公司原因,立即与供电公司联系,请求抢修、恢复供电。如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的应立即按程序上报,通知各办事大厅,维持好现场秩序,向办事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对外发布公告。

(3)网络中断紧急处置

设备管理部门平时应准备好网络备用设备,存放在指定的位置。网络中断后,信息技术科工作人员应立即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如属线路故障,应及时检查线路,调整或重新安装线路。如属网络设备故障,应及时恢复或更换设备,并调试通畅。如短时间内无法调通网络的应立即按程序上报,维持好现场秩序,向办事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对外发布公告。

(4)病毒事件紧急处置

中心工作人员发现有计算机被感染上病毒后,应立即向信息技术科负责人报告,信息技术科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开来。信息技术科工作人员在接到通报后立即赶到现场,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通过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如果现行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联系有关产品商研究解决,并向公安部门汇报。

(5)机房发生火灾。发现人员应立即自救并拨打火警电话119,同时按流程上报,迅速启动消防系统,使用专用灭火器自救。

8网络舆情。

按照《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突发敏感舆情处置工作机制》(淄住发〔2019〕16号)进行处置。

9.盗抢案件。

(1)遇到或发现有盗抢案件时,第一发现人要立即通知安保人员并拨打“110”报警,同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和办公室报告。

(2)单位负责人应安排人员保护案发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调看监控录像信息,做好笔录。待公安部门勘察完毕后,方可恢复原状。

(3)单位负责人组织统计被盗、抢物品的名称、价值等情况报办公室。设备被盗、抢导致影响正常业务的情况要尽快协调处理。

(三)公共卫生事件。

10.传染病疫情

(1)及时隔离患病职工,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2)办公场所、服务大厅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3)暂停组织室内场所的大型集体活动(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

(4)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

(5)协助卫生部门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配合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对疫苗可预防性疾病及时开展应急接种;

(6)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7)中心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及时向同级卫生部门和政府报告。

(四)自然灾害。

 11.破坏性地震。

(1)发生破坏性地震,各处室要迅速组织紧急避险、积极自救。应及时疏散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视情况快速在室内安全地带避震,或沿安全通道向室外安全地带进行有序转移。

(2)各单位应及时组织统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采取可行的通讯方式,尽快报办公室,并及时报告最新情况。办公室进行初步汇总立即报中心领导,并实时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

十. 通讯录

市政府值班室:3183406

火警电话:119   报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领导小组办公室:3887671、3887168(传真)

现场保障组:    3887671

后勤保障组:    2307182

通讯宣传组:    6721230

十一、责任与奖惩

 1.表扬奖励。对高度重视应急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救援等环节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

 2.责任追究。住房公积金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应急处置不力,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其他方面。一是做好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通过模拟实际情况,做到掌握应急处置技能,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培训相关应急管理知识和案例,提高中心全体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应急管理意识;二是做好应急管理日常检查工作。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应做好消防、应急照明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等应急相关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检查工作,并确保消防通道、应急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