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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清明节假期期间业务办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3 11:12:56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中心业务网点于2024年4月4日(周四)至4月6日(周六)放假,共3天。

清明节假期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线上渠道(包括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微信公众号、爱山东、支付宝等)正常受理业务,暂停资金拨付,2024年4月7日上午8:30恢复正常。各区县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暂停业务受理,2024年4月7日(周日)起恢复对外办公。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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