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线分期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业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9-17 11:40:43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标深圳“一号改革工程”要求,即日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线分期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淄博市内,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齐商银行、青岛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二、办理流程

1.关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通过人脸认证或者密码登录的方式绑定住房公积金账户。

2.依次选择我的账户-我的业务-业务办理-分期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阅读并同意《业务办理承诺书》-按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确认所录信息无误后,刷脸提交验证。

4.查看业务办理进度情况。依次选择我的账户-我的业务-信息查询-提取审核进度,点击所办理的业务,即可查看审核进度明细情况。

三、注意事项

1.请务必准确填写商业贷款银行名称和贷款账号,否则无法获取银行贷款信息,会造成业务审批不通过;

2.商业住房贷款账号,可通过手机银行查询或咨询贷款银行获取;

3.贷款银行是齐商银行的职工,在首次办理该业务前须通过齐商银行微信公众号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查询其相关贷款信息;

4.职工最终提取金额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金额为准;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根据办事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归属地受理网上提交的业务。

 

 

附件:《淄博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分期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操作手册》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7日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分期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操作手册.doc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