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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 告(张店管理部搬迁)

发布日期:2020-10-09 16:16:25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您好!

根据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店管理部办公地址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张店区西四路119号)三楼整体搬迁到二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区,自10月12日对外办公。

特此敬告。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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