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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网上受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8-05 08:51:19 浏览次数: 字体:[ ]

即日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网上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须知

1.请办事职工本人认真阅读《业务办理承诺书》等相关内容,防止操作不当造成个人损失;

2.办事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须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职工信息一致;

3.请办事职工提前认真阅读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服务指南中的《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实填写所需信息,上传清晰图片,避免造成业务审批不通过;

4. 办事职工最终提取金额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金额为准;

5.办事职工可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码)加密码或者用身份证号码加支付宝扫码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密码获取方式: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服务大厅索取或使用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登记的电话号码拨打12329热线获取。

二、网厅受理范围

1.办事职工有且仅有一笔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该笔贷款当前无逾期。

2.办事职工必须是借款人本人或者共同借款人;配偶不是共同借款人的,第一次办理本项业务须到服务大厅柜台办理,第二次起方可以在网厅办理本项业务。

三、办理流程

1.办事职工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zfgjj.zibo.gov.cn/),点击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进入个人用户登录。

2.依次进行业务办理-部分提取-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阅读并同意《业务办理承诺书》-正确选择“与借款人身份关系”-按提示录入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同时在收件扫描处上传图片。

3.点击“提交”进入业务提交页面,然后点击“查询”按钮,选中相应业务点击“提交”,使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认证,认证成功后点击“继续”,提交该笔业务。

4.在首页“业务提交”界面可以查询该笔业务的审批通过情况。

四、其它注意事项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办事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归属地所在分中心、管理部,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处理网上提交的业务。

2.为保证及时办理业务,在操作过程中,如果出现网上业务报错的情况,请办事职工就近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网上业务及时进行优化调整。 

附: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操作手册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5日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操作手册

1.登录网厅,进入网厅首页,点击【业务办理】进入业务办理模块。


      2.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类型,点击下一步。


     
 

3. 阅读《业务办理承诺书》,选择“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上述承诺”后点击下一步。


       
4.输入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5.确认提取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6.点击【收件扫描】,上传相关收件。


      7、点击【提交】按钮进入业务提交环节,进入业务提交页面。点击【查询】按钮,选择相应业务点击提交。使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认证,认证成功后点击“继续”,提交该笔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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