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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等六项业务开通网上受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3-05 11:08:09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厅即日起开通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首付款;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原籍利用宅基地置换还迁房;辞职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网上受理业务功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须知

1、请申请人本人认真阅读《承诺书》和服务指南,防止操作不当造成个人损失;

2、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须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职工信息一致;

3、请申请人提前按照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办事指南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实填写所需信息,上传清晰图片,避免造成业务审核不通过;

4、请申请人提供本人一类银行卡(最好是提供工资卡),用于提取资金收款;

5、请申请人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码加查询密码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办理网上业务。密码获取方式:个人查询密码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服务大厅索取或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登记电话号码拨打12329热线获取密码,一次索取终身使用;

6、办理网上业务,建议使用谷歌或IE9以上版本浏览器,使用效果更佳。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zfgjj.zibo.gov.cn/),点击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进入个人用户登录。

2、根据业务需要,“业务办理”-选择业务类型“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首付款提取”或“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或“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或“在原籍利用宅基地置换还迁房提取”或“辞职失业提取”-“阅读并同意承诺书”-“录入提取审批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信息,同时在收件扫描处上传提取材料图片。

3、返回首页,进入“业务提交”界面,点击“查询”按钮,选择相应业务点击“业务提交”,选择该笔业务进行提交。

4、在“业务提交”界面可以查询该笔业务的审核通过情况。

三、注意事项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归属地所在分中心、管理部处理网上提交的业务。

2、为保证及时办理业务,上传图片原件务必齐全、清晰。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或各服务厅。

3、详细流程见网上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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