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合作业务审批材料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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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合作业务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现就简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合作业务审批材料公告如下: 一、开发公司申报的项目为首次合作的 取消开发公司企业简介、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企业税务登记证、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简介。 二、开发公司申报的项目为已合作的(含续签) (一)取消开发公司企业简介、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企业税务登记证、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简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商业性按揭贷款的按揭协议。 (二)取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合作的项目,在公告下发后首次申报时仍需统一提供公司章程、按照项目名称签订的股东会决议,之后再次申报不再提供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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