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办理项名称 | 对应的公共服务事项子项 | 对应的公共 服务事项 | 服务对象 | 环节和流程 | 申请 材料及数量 | 承诺完成时限 | 办理 成本 | 是否为全程网办事项 | 是否为零跑腿事项 | 是否为“全省通办”“全市通办”或“全县(市、区)”通办事项 | 备注 |
名称 | 编码 | 名称 | 编码 |
1 | 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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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查询 |
| 1 | 1.输入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码; 2.输入查询密码; 3.输入验证码; 4.点击登录获取账户信息。 | 无。 温馨提示: 1.职工使用在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预留的手机号码拨打12329热线,获取查询密码进行网上查询。 2.查询密码一次获取,终身使用。 3.未在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预留手机号码的职工,可携带身份证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登记预留。登记以后还可享受每月住房公积金免费短信提醒等服务。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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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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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 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有效期30天。购房人与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或不能提供同一户籍证明的,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 3.申请人(购房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4.本市购房提取申请人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同编号或备案编号,异地购房提取申请人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5.购房发票原件(异地购房提取提供); 6.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和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异地缴存职工购房申请提取其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提供,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提取有效期限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3年以内。 3.如您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则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请二者选其一办理。职工办理异地购房提取,购房合同上写明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提取;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准予提取。 4.购房人父母或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人需缴存住房公积金。 5.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6.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7.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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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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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购房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 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有效期30天。购房人与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或不能提供同一户籍证明的,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 3.申请人(购房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4.《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异地购房提取提供); 5.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6.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和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异地缴存职工购房申请提取其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提供,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提取有效期限为契税完税证明填发日期3年以内。 3.如您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则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请二者选其一办理。 4.购房人父母或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需缴存住房公积金。 5.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6.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7.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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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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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3.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准文件原件; 申请人《不动产权证书》信息由公积金中心通过市共享数据获取,未查询到《不动产权证书》信息的,申请人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准文件原件。 4.规划部门建房批准文件原件; 5.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发票原件(明细到项)。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提取有效期限为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发票日期1年以内。 3.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4.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5.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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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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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3.住建部门批准文件原件; 4.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发票原件(明细到项)。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提取有效期限为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发票日期1年以内。 3.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4.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5.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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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农村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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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或配偶的户口簿原件; 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有效期30天。 3.申请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提取有效期限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1年以内,《不动产权证书》信息由公积金中心通过市共享数据获取。 3.农村购房提取要求申请人或者配偶为农村户口。 4.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5.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6.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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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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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借款人配偶申请提取时提供)。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自还款第2个月始,可申请提取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一次最多可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一年应还款额。(如:已还款1个月可提取1个月的还款额,还款满12个月可提取1年的还款额)。 3.借款人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三次(不含)以上或缴存不正常连续三个月(含)以上以及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的,停止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分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4.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5.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6.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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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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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借款人配偶申请提取时提供)。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职工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12个月后,可申请提取夫妻双方、共同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提取资金拨入借款人还款账户。 3.职工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12个月后,利用自有资金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效期限为自还清贷款之日起12个月内,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储蓄账户。 4.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5.利用自有资金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请到贷款所在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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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分期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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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3.借款合同原件; 初次提取时提供借款合同原件,自第二次提取不再提供。无借款合同原件的,由贷款银行出具借款合同复印件并盖章作为原件。 4.贷款银行盖章的还款对账单或者借款人银行卡(存折)还款明细原件; 初次提取时提供贷款银行盖章的还款对账单原件,自第二次提取提供借款人银行卡(存折)还款明细或者贷款银行盖章的还款对账单原件。 5.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有效期30天)。 初次提取时提供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自第二次提取不再提供。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自还款第2个月始,可申请提取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分期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一次最多可提取借款合同约定的一年应还款额。(如:已还款1个月可提取1个月的还款额,还款满12个月可提取1年的还款额)。 3.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4.业务办理完毕后,贷款银行盖章的还款对账单或者借款人银行卡(存折)还款明细原件由公积金中心留存,其他原件退还申请人。 5.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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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辞职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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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3.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及住房公积金账户被法院冻结的,不得办理辞职失业提取手续。 4.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5.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6.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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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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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及住房公积金账户被法院冻结的,不得办理退休提取手续。 3.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4.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5.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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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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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人社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原件。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3.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4.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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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家庭成员(职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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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 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有效期30天。申请人与未婚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或不能提供同一户籍证明的,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 3.申请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4.《山东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提取有效期限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 3.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4.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5.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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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家庭成员(职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发生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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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 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有效期30天。申请人与未婚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或不能提供同一户籍证明的,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 3.申请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4.医疗诊断证明或者档案病例(县级以上医院)原件; 5.医疗保险结算单(报销单)原件。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提取有效期限为医疗保险结算单(报销单)日期1年以内,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病人自负金额。 3.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4.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5.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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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家庭成员(职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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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 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有效期30天。申请人与未婚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或不能提供同一户籍证明的,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 3.申请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4.医疗诊断证明或档案病例(县级以上医院)原件; 5.医疗保险结算单(报销单)。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重大疾病范围: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高血压病三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类风湿病(活动期)、肺源性心脏病(出现右心室衰竭)、脑出血(包括脑梗塞)恢复期、慢性病毒性肝炎、冠心病(出现左心室衰竭)、阻塞性肺气肿、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疾病。 3.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病人自负金额。 4.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5.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6.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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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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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 2.移民批准文件或者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原件。 无法出具上述证明文件的,提供国内原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注销户籍的证明原件。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3.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4.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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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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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3.物业管理部门等出具的大修证明原件; 4.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发票原件(明细到项)。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提取有效期限为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发票日期1年内。 3.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4.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5.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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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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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3.与施工单位填写签订的委托施工协议原件; 4.加装电梯发票原件; 5.出资证明(或经业主共同确认的出资协议)原件。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提取有效期限为加装电梯发票开具之日起3年内,限提1次,过期不予提取。 3.申请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职工家庭所负担的电梯加装费用。 4.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5.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6.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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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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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 2.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原件。 温馨提示: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时到场申请办理。 2.两名(含)以上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须填写签订《声明书》。 3.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全体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声明指定的某一继承人、受遗赠人储蓄账户。 4.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5.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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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在原籍利用宅基地置换还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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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户口簿原件; 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有效期30天。 3.申请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4.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 5.补缴差价发票原件。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3.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4.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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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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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3.准购证原件。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3.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4.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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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支付廉租房或公租房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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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3.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 4.房屋租赁费用发票原件。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每年提取1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租赁费用。 3.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4.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5.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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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支付商品住房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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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 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有效期30天。 3.申请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申请人需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3.租金价格主城区(含高新区)以8.0元/㎡、其他区县以7.5元/㎡为上限,以家庭为单位,租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以内,作为确定职工租房的提取额度。高层次人才(淄博精英卡持有者)租房面积按照现行标准90㎡的2倍,以家庭为单位,作为租房的提取额度。 4.申请人及其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本市一套住房的租赁费用,提取额不得超过12个月的租赁费用支出。 5.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6.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7.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8.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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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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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3.物业费发票原件。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职工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本市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物业费支出,提取额不得超过该套住房12个月的物业费支出。 3.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4.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5.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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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支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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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3.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原件。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申请办理。 2.提取有效期限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填发日期3年内。 3.为保证您的提取资金尽快到账,请尽量提供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工资卡或一类卡。提取资金拨入申请人本人储蓄账户。 4.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申请人。 5.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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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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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 2 | 1.受理 2.审核 | 1.单位盖章的《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1份; 2.单位盖章的《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1份。 登录淄博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 温馨提示: 1.单位缴存登记指缴存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单位办理缴存登记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工商信息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由公积金中心免费复印,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单位。 3.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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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个体工商户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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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 1 | 1.受理 2.审核 | 1.《淄博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2份; 登录淄博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 2.个体工商户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 1.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参照单位缴存登记提供材料。 2.个体工商户参保信息由公积金中心通过市共享数据查询,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不足1年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单位办理缴存登记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工商信息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由公积金中心免费复印,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单位。 4.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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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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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 1 | 1.受理 2.审核 | 1.《淄博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2份; 登录淄博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 2.自由职业者身份证原件; 3.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 1.执业资格证书种类参照国家人社部公布的140项职业资格目录。 2.自由职业者参保信息由公积金中心通过市共享数据查询,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不足1年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职业资格证书由公积金中心免费复印,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 4.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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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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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 2 | 1.受理 2.审核 | 1.单位盖章的《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新增、启封、调入)》1份。 登录淄博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或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领取 温馨提示: 1.个人账户设立指缴存单位为新录用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2.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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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汇(补)缴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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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 2 | 1.受理 2.审核 | 1.《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1份。 温馨提示: 1.《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可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领取。 2.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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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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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 2 | 1.受理 2.审核 | 1.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2份、电子版1份; 2.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对账单(职工签字确认)1份; 3.人社部门审定的单位《工资审批表》和单位盖章的上年12月份单位工资表1份、电子版1份。 温馨提示: 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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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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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 2 | 1.受理 2.审核 | 1.《淄博市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审批表》1份; 登录淄博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 2.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1份; 3.单位本年度及上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1份; 4.单位近期工资表1份。 温馨提示: 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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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缓缴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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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 2 | 1.受理 2.审核 | 1.《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缓缴审批表》2份; 登录淄博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 2.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1份; 3.单位本年度及上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1份; 4.单位近期工资表1份; 5.经批准缓缴社会保险的,提供人社部门同意缓缴社会保险的文件1份。 温馨提示: 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0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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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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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发放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 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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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上市、审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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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发放 |
| 2 | 1.受理 2.审核 | 1.缴存单位申请1份; 2.上市、审计通知书、证明函、批复等原件。 温馨提示: 1.上市、审计通知书、证明函、批复等材料由公积金中心免费复印,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单位。 2.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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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开具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晋升、核定或者延续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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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效凭证发放 |
| 2 | 1.受理 2.审核 | 1.单位盖章(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凭证申请表》1份。 登录淄博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 温馨提示: 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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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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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出具 |
| 1 | 1.受理 2.审核 |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 1.申请人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对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异地贷款)的职工,无论贷款是否已结清,不得出具缴存使用证明。 2.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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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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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
| 2 | 1.受理 2.审核 | 1.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申请1份; 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温馨提示: 1.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证明材料由公积金中心免费复印,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单位。 2.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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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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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
| 1 | 1.受理 2.审核 | 1.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证明; 2.职工手机号码变更的,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 1.职工本人办理。 2.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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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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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
| 2 | 1.受理 2.审核 | 1.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申请1份; 2.单位撤销、解散或破产等证明材料原件。 温馨提示: 1.单位撤销、解散或破产等证明材料由公积金中心免费复印,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单位。 2.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否 | 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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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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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
| 2 | 1.受理 2.审核 | 1.单位盖章的《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销户、调出、封存)》1份; 登录淄博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或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领取。 2.退休封存:个人退休信息由公积金中心通过市共享数据查询或单位提供退休审批手续。 3.失业封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4.合并、破产封存:人民法院破产裁定或工商登记注销证明原件; 5.死亡封存:死亡证明原件; 6.其他封存: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温馨提示: 1.自由职业者因失业、收入减少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困难等原因无法继续承担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的,经缴存人本人提出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 2.退休审批手续、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法院破产裁定或工商登记注销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由公积金中心免费复印,业务办理完毕后原件退还单位。 3.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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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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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
| 3 | 1.受理 2.审核 | (一)同城转移提供材料: 1.《淄博市住房公积金职工市内转移(并户)申请表》1份; 登录淄博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 1.同城转移即职工市内转移。 2.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二)异地转移(转入)提供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2份; 登录淄博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 1.职工在本市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方可办理转入手续。 2.为了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请您将材料准备齐全后就近到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 (三)异地转移(转出)提供材料: 根据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要求提供。 温馨提示: 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入业务。 | 1/8个工作日 | 0 | 是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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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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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 |
| 3 | 1.申请 2.办理 | 1.申请表1份。 | 15个工作日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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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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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 |
| 1 | 1.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2.公积金中心受理; 3、公积金中心进行贷前调查及贷款审批。 |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材料(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1.《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份; (可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或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领取) 2.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贷款月份的带水印的《个人信用报告》) 3.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同胞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 (包括索引页和每个人单页。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30天) 5.申请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6.预收款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原件; 7.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温馨提示: 1.提交贷款申请时,需将所有贷款资料准备齐全,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签字。 2.至贷款申请之日,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职工本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3.申请人、配偶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对借款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以购房所在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省政府公布)作为其工资收入认定标准]。申请人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最近六个月的缴存流水原件1份(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 | 5 | 0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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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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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 |
| 1 | 1.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2.公积金中心受理; 3、公积金中心进行贷前调查及贷款审批。 | 购买二手住房贷款材料(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1.《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份; (可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或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领取) 2.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贷款月份的带水印的《个人信用报告》) 3.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同胞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 (包括索引页和每个人单页。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30天) 5.申请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6.首付款银行凭证或收据原件; (收到条须收款人签字按手印) 7.山东省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8.原房主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原件; 9.卖方身份证和卖方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原件。 (卖方本人到场签字按手印确认) 温馨提示: 1.提交贷款申请时,需将所有贷款资料准备齐全,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签字。 2.至贷款申请之日,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职工本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3.申请人、配偶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对借款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以购房所在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省政府公布)作为其工资收入认定标准]。申请人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最近六个月的缴存流水原件1份(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 4.提交贷款申请资料时,只初步核定贷款金额,最终贷款发放金额根据合同价格、契税计税价格二者较低者确定。 5.职工购买未成年人房产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产登记所有人的法定监护人需到服务厅现场面签《承诺书》,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其他能证明是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 5 | 0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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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新建商品住房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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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
| 1 | 1.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2.公积金中心受理; 3、公积金中心进行贷前调查及贷款审批。 |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异地缴存贷款)材料(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1.《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份; (可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或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领取) 2.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贷款月份的带水印的《个人信用报告》) 3.申请人《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申请人最近六个月的缴存流水原件1份; (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到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 4.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同胞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5.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 (包括索引页和每个人单页。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30天) 6.申请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7.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缴存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原件1份; (由缴存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有效期30天) 8.预收款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原件; 9.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温馨提示: 1.提交贷款申请时,需将所有贷款资料准备齐全,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签字。 2.至贷款申请之日,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职工本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3.采用合力贷款方式的,需同时提供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及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要求同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签字。 4.申请人、配偶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对借款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以购房所在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省政府公布)作为其工资收入认定标准]。申请人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最近六个月的缴存流水原件1份(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 | 5 | 0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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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二手住房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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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
| 1 | 1.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2.公积金中心受理; 3、公积金中心进行贷前调查及贷款审批。 | 购买二手住房(异地缴存贷款)材料(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1.《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份; (可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或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领取) 2.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贷款月份的带水印的《个人信用报告》) 3.申请人《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申请人最近六个月的缴存流水原件1份; (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到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 4.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同胞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5.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 (包括索引页和每个人单页。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30天) 6.申请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7.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缴存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原件1份; (由缴存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有效期30天) 8.首付款银行凭证或收据原件; (收到条须收款人签字按手印) 9.山东省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10.原房主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原件; 11.卖方身份证和卖方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原件。 (卖方本人到场签字按手印确认) 温馨提示: 1.提交贷款申请时,需将所有贷款资料准备齐全,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签字。 2.至贷款申请之日,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职工本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3.采用合力贷款方式的,需同时提供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及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要求同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签字。 4.申请人、配偶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对借款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以购房所在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省政府公布)作为其工资收入认定标准]。申请人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最近六个月的缴存流水原件1份(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 5.提交贷款申请资料时,只初步核定贷款金额,最终贷款发放金额根据合同价格、契税计税价格二者较低者确定。 6.职工购买未成年人房产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产登记所有人的法定监护人需到服务厅现场面签《承诺书》,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其他能证明是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 5 | 0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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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新建商品住房公积金家庭直系亲属合力贷款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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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家庭直系亲属合力贷款 |
| 1 | 1.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2.公积金中心受理; 3、公积金中心进行贷前调查及贷款审批。 |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合力贷款)材料(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1.《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份; (可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或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领取) 2.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贷款月份的带水印的《个人信用报告》) 3.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同胞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原件; (包括索引页和每个人单页。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30天;申请人(或配偶)与共同借款人的法定关系,在同一户口簿的,按照户口簿判断,不在同一户口簿的,现场签署《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并留存影像) 5.申请人、共同借款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6.预收款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原件; 7.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温馨提示: 1.提交贷款申请时,需将所有贷款资料准备齐全,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均需同时到场签字。 2.至贷款申请之日,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职工本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3.共同借款人须在淄博市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 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对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以购房所在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省政府公布)作为其工资收入认定标准]。申请人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最近六个月的缴存流水原件1份(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 | 5 | 0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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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二手住房公积金家庭直系亲属合力贷款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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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家庭直系亲属合力贷款 |
| 1 | 1.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2.公积金中心受理; 3、公积金中心进行贷前调查及贷款审批。 | 购买二手住房(合力贷款)材料(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1.《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份; (可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或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领取) 2.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贷款月份的带水印的《个人信用报告》) 3.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同胞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原件; (包括索引页和每个人单页。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1份,有效期30天;申请人(或配偶)与共同借款人的法定关系,在同一户口簿的,按照户口簿判断,不在同一户口簿的,现场签署《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并留存影像) 5.申请人、共同借款人结婚证原件;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 6.首付款银行凭证或收据原件; (收到条须收款人签字按手印) 7.山东省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8.原房主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原件; 9.卖方身份证和卖方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原件。 (卖方本人到场签字按手印确认) 温馨提示: 1.提交贷款申请时,需将所有贷款资料准备齐全,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夫妻双方均需同时到场签字。 2.至贷款申请之日,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职工本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3.共同借款人须在淄博市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对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以购房所在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省政府公布)作为其工资收入认定标准]。申请人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最近六个月的缴存流水原件1份(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 5.提交贷款申请资料时,只初步核定贷款金额,最终贷款发放金额根据合同价格、契税计税价格二者较低者确定。 6.职工购买未成年人房产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产登记所有人的法定监护人需到服务厅现场面签《承诺书》,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其他能证明是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 5 | 0 | 否 | 否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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