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动态
【中心新闻】深化“一次办好”改革 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发布日期:2018-09-06 16:22:09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做好为民服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制定了一系列服务制度,加强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当前,淄博中心正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充分发扬“店小二”服务精神,努力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职工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积极推行服务标准化,全省推广淄博中心“服务七步曲”。为认真贯彻山东省住房公积金行业文明行业创建“标准建设年”工作要求,推动服务工作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品牌化,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和实效,结合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积极推行“站相迎、笑相问、双手接、及时办、礼貌指、提醒递、目相送”的“服务七步曲”,收到良好效果,深受广大职工群众欢迎。淄博中心推行的窗口工作人员“服务七步曲”做法,得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的高度评价,省住建厅专门下发通知,在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进行学习推广。

      (二)扎实推进“一次办好”改革,确保改革事项落到实处。按照要求梳理公布了第一批40项与缴存职工关系密切的缴存、提取“一次办好”住房公积金业务,涵盖87%的业务事项。其中,“全市通办”事项31项,占“第一批”住房公积金“一次办好”事项的77.5%。建立党组书记抓落实工作机制,组织人员对服务厅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主动发函邀请区县相关部门加大对中心派驻当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的监督工作。通过监督检查确保“一次办好”改革和各项服务制度落到实处。

      (三)坚持便民导向,持续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在前期已简化18项提取、贷款手续的基础上,于9月10日起,再简8项住房公积金业务提取手续,分别是:取消《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审核盖章环节、购买一手(二手)房提取及租住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无需提供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职工办理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不再留存职工本市购买一手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职工办理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提供借款合同复印件、职工办理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已用自有资金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再提供《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通过持续简化手续,不断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四)做好公示公开工作,主动接受职工监督。在服务厅内,通过LED显示屏、张贴公示牌等方式,利用显要位置向服务对象公示服务厅岗位职责、办理事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监督电话等内容,便于职工准确掌握业务办理所需信息和资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优化服务承诺展板,扎实践诺,创新创优改进服务。根据职工群众建议,优化服务窗口设置,增设“绿色通道”,推出在线“预约服务”。全部实行综合柜员制,各窗口可办理各类型住房公积金业务,各项业务均可“一窗办理”,服务效率大幅提升。

      (五)配齐配全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为更好的服务职工群众,在做好为各服务厅配备饮水机、雨伞、手机充电站、红色书吧、老花镜等服务设施、设备工作的同时,对缺少少量复印材料的职工群众提供免费复印服务,获得了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为服务厅配置了空气新风系统,给职工提供清新的业务办理环境。为值班主任配备了子无绳电话,解决值班主任在业务高峰期或引导职工群众时无法及时接听职工群众咨询电话的问题。

      (六)积极推进网上办理,打造“互联网+”住房公积金服务。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工作,已实现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房管部门的信息联网工作,正推进增加服务厅征信查询窗口和同人民银行征信查询系统联网工作,通过信息共享,进一步减少业务办理资料,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全力推进网上服务厅建设工作,力争年内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退休提取、租房提取、归还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的网上办理,努力让职工“零跑腿”即可办理部分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不断提升住房公积“互联网+”水平。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