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办理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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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二)《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淄博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 二、办理条件 缴存单位或职工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一)单位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变更的,提供单位变更名称申请1份和工商登记变更证明或批准设立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1.职工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码变更的,提供单位证明1份、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2.职工手机号码变更的,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1份。 (三)单位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设立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2.人民法院破产裁定或者工商登记注销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职工个人账户封存。1.《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销户、调出、封存)》1份;2.退休证(退休审批手续)、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四、办理流程 1.单位或职工提交相关材料; 2.公积金中心审核; 3.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理。 五、办理期限 1/8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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