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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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2017年度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期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现向社会公布报告全文。 一、工作概述 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网上服务厅等渠道,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年底,共发布各类信息723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2条,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76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96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97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02条。主动公开的信息,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http://zfgjj.zibo.gov.cn)、微信公众平台“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APP或者微博(https://weibo.com/3634030225/profile?topnav=1&wvr=6)等渠道查询。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7年,中心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健全工作机制、扩宽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内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内容。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把“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关,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审查,做到流程公开、结果公开、信息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各牵头单位按照中心《2017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事项,不断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创新工作方式,健全工作机制。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各种媒体关于住房公积金尤其关于我中心的正、负面报道,收集各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动情况。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新闻采访等形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健全政策性文件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起草、同审签、同印发、同公开。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 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互联网+”建设,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短信平台、12329服务热线等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全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网络报刊、新闻媒体等渠道优势,努力开辟一条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年,受理职工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并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职工,按时办结了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存在收费及减免项目。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七、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情况 根据《2017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3月31日,根据2017年度第一次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精神,迅速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向各媒体解读住房公积金新政,借助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等多渠道主动公开了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制定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服务指南、业务明白纸等,方便职工办理业务。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信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清单中抽查事项、主体、内容、依据、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内容进行抽查,对抽查结果进行了公示。 (四)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信息。对中心已出台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了清理结果,公开了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 (五)推进信用信息公示。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双公示专栏,及时公开了中心行政处罚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目录。行政处罚涵盖了处罚依据、处罚事由、处罚决定书等,信用信息目录涵盖了目录名称、主题部门、双公示类型、设定依据等。 (六)财政资金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经市财政部门批准的《2017年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2016年度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 (七)其他需公开的信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淄博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详细说明了2016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基础工作有待加强,公开意识有待提高,制度机制有待完善等方面。 2018年,中心将根据国家、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通过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办法》等政务信息法律法规,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研究制订贯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工作统计和举报办理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拓展公开范围,完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三是进一步强化公开实效。加强政务信息培训工作,扩大政务培训覆盖面,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工作督查制度,完善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务求取得实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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