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阳光政务
【政务公告】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11-09 16:48:52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8年,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围绕重点领域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开。按照“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及时梳理制定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清单逐条制定公开事项办理服务指南,涵盖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及办公地点、办理条件及申请材料、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办理服务指南,实现职工“零跑腿”“少跑腿”。(组织人事科牵头落实)

(二)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统一部署,在市政府网站公开2017年部门决算、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 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公开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计财科牵头落实)

(三)推进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和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公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要求,及时编制并解读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并于当年三月底前通过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及时编制季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财务以及风险状况等公积金管理运行信息,并向社会公开。(计财科牵头落实)

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公开。按照要求,认真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主体、内容、依据、方式、比例和频次等信息,按照要求进行抽查并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监督科牵头落实)

(二)推行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起草完成后,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调查、征集民意,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规范性文件制定后,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解读。(监督科牵头落实)

(三)推进信用信息公示。在门户网站设置双公示专栏,及时公示行政处罚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目录,行政处罚明确处罚依据、处罚事由、处罚决定书等,信用信息目录明确目录名称、主题部门、双公示类型、设定依据等。(监督科牵头落实)

三、围绕社会关切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公开。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公开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信息,根据调整政策情况,制定并公开办理条件、业务指南、业务明白纸等,提高服务水平。(办公室牵头落实)    

(二)推进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公开。按照“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制定2017年度工作总结和2018年度工作计划及要点,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办公室牵头落实)

(三)推进“两微一端”新平台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做好住房公积金政策信息、政策解读、日常动态等信息发布,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办公室牵头落实)

(四)推进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按照政府网站管理要求,做两周内更新动态、要闻类信息,6个月内更新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信息,及时归并或关闭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确保不出现空白栏,不出现错链、空链等。(办公室牵头落实)

(五)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拒收、不予答复、误做信访件转办等情况。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办公室牵头落实)

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要领导亲自抓,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分工职责对外公布;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根据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定事项,明确公众参与范围和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完善民意汇集机制,增强政策制定透明度。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

(二)落实解读回应机制。

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我中心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客观、真实的信息,迅速澄清事件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起草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行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起草、同审签、同印发、同公开。

(三)落实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互联网+”住房公积金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移动终端建设和管理,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短信平台、12329服务热线等渠道,扩宽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网上服务厅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更好地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手段,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逐步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